或許您聽聞過「假新聞」但是.您清楚新聞就是新聞嗎? 「假新聞」真相是不懂新聞的非專業人士,為因應製造社會輿論所生的謬誤,目的在搞行銷包裝新聞並藉此謀取相關獲利。
假新聞並不存在,因為新聞有一定的產製過程,就像任何職場要完成每一項任務前總有相關流程;單就新聞而論,不僅複雜繁瑣,加上媒體產業範疇龐大又多類型,所以各有獨立的作業規範,正所謂媒體自主,即如此得來。
孰料,不肖人士藉臺灣產業問題惹全民詬病,又因自身語文學識不佳,竟將外國相似狀況而生之詞彙Fake News直譯作「假新聞」一詞;加上其涉足政治相關事務,也於有關的學術單位占據一職,使其成功順利製造出一波社會輿論熱議潮,還引各類媒體跟進報導,加速傳播內容。
但,News除指新聞,也具消息、訊息之意;大專院校的外國語文學系著重西洋文學概論與導讀,透過繁雜的原文書籍,辨析清楚西方國家在語文上之用字選詞,亦如華語文般基於豐富的詞藻及選詞用字上之奧妙涵義。
因此,網路科技的發達似加速擴增言論意見之傳播,仍屬個人意見範疇;Fake News不實訊息遭誤用成「假新聞」,凸顯教育體制缺失及政府公職人選相關作業上也積存多時有待改善之處!
第四權The Fourth Estate
此外,各媒體基於所謂第四權,其新聞從業人員被賦予天職,進行採訪而報導的過程乃替社會大眾,執行監督權,盯政府施政,輔導並協助各產業去蕪存菁且持續精進;值得再深入瞭解的是,記者也有區別及差異,以符合所屬類型傳媒的單位需求和規範!
若是簡單的分析而論,主要可分為兩大類。一是報章雜誌等所謂的平面媒體中的記者,英文是Journalist;另一則是電視台製播新聞內容含全時段皆提供新聞報導的電視台記者,比較仍算是播報員,其為了製播出新聞內容,而有與受訪者之互動,雖與平面記者一樣,通稱為「採訪過程」,但基於少有達到新聞的「新」之標準,且最終報導露出的新聞內容作品大多侷限在長度約1分50秒左右,因此,嚴格來說僅能稱其是「製播新聞性內容的編輯播報員」,英文則是Reporter。
Journalist、Reporter 兩英文單詞指「記者」卻仍有所別
換言之,Journalist、Reporter兩英文單詞,雖已皆被視為「記者」之意,卻仍有所別,錙銖計較其差異與專業和產製成新聞的過程,嚴謹度及把關狀況是差很大,根本可以說是無法相比較,各擁與累積的資源及人脈更難相提並論!
然而,當前媒體亂象、新聞失序,演變成顯性般的全球性問題;嚴重程度,事實上還大過世界各國高調防疫Covid-19(武漢肺炎、新冠肺炎)的現狀。
政黨不當施政致架空《中華民國憲法》蔡英文知情不理惹怒聯合國
臺灣是民主法治國家,前人的努力與奮鬥,讓我們今日有較舒適的生活品質與環境;然而,其中最重要的關鍵、牽動各產業發展、監督政府施政、在中華民國《憲法》捍衛下而擁無形又無實權的傳媒,卻成全民最詬病的問題!時代進步、科技發展快速,唯獨媒體持續退步,為什麼?
媒體亂象、新聞失序,「媒體亂報」、「記者都這樣(隨便、恣意妄為、只會抄)」、「媒體業景氣不好」、「假新聞」等言詞輿論,相信與產業息息相關的你我都有盡數聽聞過,也一定對其中一個可謂「耳熟能詳」。
真需要民進黨協助 牽拖擺爛拖延招數盡出護私利
但,你我最熟悉的說詞,並不存在,媒體範疇廣大且深遠,加上類型多,各媒體皆有其處理工作事務上的流程,與其他產業並無迥異之處。
而當前縱容外商逃稅影響國家收入和人民權益、看似傾聽給予空間配合的利多卻僅在利用年輕人,真的需要民進黨協助時,牽拖擺爛拖延招數盡出,深怕利益不再!

《憲法》捍衛人民知的基本權益,媒體從業人員肩負無實權的第四權,理應善盡天職與義務,不辜負閱聽眾期待和當年制憲之立意,善用社會公器才能促進產業及國家發展與國際競爭力。
另,再以昔日李遠哲強搞的教改為例,時間證明相當失敗,也屬政黨不當施政所致,並非改善教育之方更極為不妥,宛如媒體亂像翻版,政黨該引以為鑑、追究和要求李遠哲負責賠償全民及教育產學相關損失,並盡速力改陋習,還政於民才有望提升生活福祉。